2017护考知识点流产病人的护理

时间:2017-4-3 10:54:49来源:本站原创点击:

流产病人的护理

凡妊娠不足28周、胎儿体重不足g而终止者,称为流产。发生于妊娠12周以前者称早期流产。发生在妊娠12周至不足28周者称晚期流产。

妊娠时间小结:妊娠终止发生于妊娠12周以前者称早期流产,12周至不足28周者称晚期流产,孕满28周而不满37周分娩者称早产,孕满37周而不满42周分娩者为足月产,孕满42周及以上分娩者为过期产。

一、病因

染色体异常:导致流产的主要原因()。

二、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()

流产类型

子宫大小

下腹痛

宫颈口

妊娠产物

处理原则

先兆流产

与妊娠周数相符

无或轻

未排出

保胎

难免流产

相符或略小

加剧

扩张

尚未排出

尽早使胚胎及胎盘完全排出

不全流产

小于妊娠周数

减轻

扩张

部分排出

吸宫术或钳刮术

完全流产

正常/略大

消失

完全排出

不需处理

稽留流产

小于孕周

轻/无

凝血功能检查

使胚胎及胎盘完全排出

三、护理措施

1.先兆流产:需卧床休息,禁止性生活。

2.妊娠不能继续者的护理:及时做好终止妊娠的准备。

四、健康教育

1.早期妊娠时应避免性生活,禁重体力劳动,预防流产的发生。

2.有习惯性流产史的孕妇在下一次妊娠确诊后应卧床休息,加强营养,禁止性生活,补充维生素等,治疗期必须超过以往发生流产的妊娠月份。

3.宫颈内口松弛者应在未妊娠前作宫颈内口松弛修补术,如已妊娠,则可在妊娠14~16周时行子宫内口缝扎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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